北京、上海表示新能源汽车备案暂不取消 - EV视界
app下载

前往苹果app stroe
搜索“EV视界”下载
第一时间获取最新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国内  正文

北京、上海表示新能源汽车备案暂不取消

【EV视界综合报道】10月26日,发改委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指出,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其中包括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市场准入障碍。有媒体解读为“新能源汽车备案将取消,地方保护落幕”。

而11月1日,上海市经信委发布10月份新能源汽车备案目录,共有19款车型入选,其中包括9款新能源乘用车和10款新能源商用车。

截止目前,2017年全国共有四城近20批次备案信息表发布。据北京政策制定人士表示,取消地方新能源车备案,现在估计还比较难。目前北京市还没有召开任何关于备案调整的会议。上海市新能源汽车推进办公室主任刘建华亦指出,今年上海市备案信息还是会按照预期进行,至于明年政策还在研究中。在他看来,随着补贴的退坡乃至退出,备案信息表也将逐渐退出,但具体时间还不好说,“毕竟政策调整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

QQ截图20171108101850.png

早在2013年3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今年第二次视察深圳比亚迪期间,召开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座谈会,并以“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促进公平竞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向各级地方政府提出要求。

同年9月,财政部在公布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明确指出,示范城市或区域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且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随着国家扶持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不断出台,北京和上海两地最先推出完整的地方政策,但也最早设立了“地方目录”。2014年7月,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要执行国家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不得采取制定地方推广目录后,上海和北京相继改“目录”为“备案”。

2016年底,天津和海南也纷纷出台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名单》和《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

不过,据某车企高管反映,尽管“目录”门槛较高,但是比较公开,准入之路还能走得通,一般需要2-3个月。以上海最新一批备案信息为例,包括了昌河北斗星X5E、传祺GS4 PHEV、传祺GA3S PHEV、传祺GA6 PHEV、江淮iEV4(时光版)、江淮iEV6E(时光版)、江淮iEV7S、云度π1等9款车型入选。其中江淮iEV4(时光版)和江淮iEV6E(时光版)没有上海市补贴。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表示,目前来看,取消新能源汽车推广地方目录难度比较大。地方目录背后的重点是地方补贴,而在北京等城市更是关系到能否上牌照。

在崔东树看来,目前地方目录存在还是很有必要的,目前发展初期的新能源产品差异较大,大城市仍担心产品。“对地方政府来说,希望以此来促进地方工业的发展,与此同时也希望在国家标准之上设置地方标准,限制那些标准不够高的企业进入。”

   地方制定目录,一是为保证产品质量,二是一定程度保护当地企业。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日趋成熟,以及行业从政策导向进入市场导向,相信“目录”等界限也将取消。正如刘建华所言,未来放开是趋势。


0
生成封面
网友评论
登录后才可发表评论 发布
相关文章

携四大核心产品 开沃集团亮相2025世界智能制造大会

2025年11月27日,以“数智驱动 新质领航”为主题的2025世界智能制造大会在南京启幕。作为智能出行与智慧物流领域的创新标杆,开沃集团携四大核心产品亮相5号智能工厂展馆,全面展示了其在新能源汽车及智能装备领域的突破性成果,成为大会“数智化”与“新质化”融合实践的生动注脚。

2025年11月27日

一号机已就位,这次为您带来的是——创维6856纯电动城市客车

一号机已就位,这次为您带来的是——创维6856纯电动城市客车

2025年11月25日

直击汽车行业痛点 中汽中心新能源三箭齐发打通消企隔阂

近日,由中汽中心新能源检验中心主办的第三届新能源汽车电安全大会在天津成功举办,2026版新能源汽车电安全技术验证体系正式发布,并推出了NESTA Global项目。而同期主办的“2025 CCTA充放电技术大会”,则共同探讨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技术发展趋势与适配方案。中汽中心新能源检验中心将消费者最为关心的新能源车辆安全问题与车企安全宣传问题同时呈现,真正做到了国家级别的和谐与统一。

2025年11月18日

北京、上海表示新能源汽车备案暂不取消

10月26日,发改委官网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指出,不得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其中包括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者国务院规定,以备案、登记、注册、名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指定、配号、换证、要求设立分支...
刘昊编辑
扫一扫阅读完整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