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等12部委联合印发《加强“车、油、路”统筹,加快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其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是《方案》推出的重要措施之一。《方案》还提出,针对新能源汽车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方案》提出,落实并不断完善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的财税政策,逐步减少对城市公交车燃油补贴和增加对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实施限购、限行的地区要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和便利,研究制定减免过路过桥费、免费停车等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向新能源汽车倾斜的政策趋势明显。
10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特别强调,促进绿色消费,推广节能产品,对建设城市停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较多的给予奖励。
对此,“加快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成为了12部委提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重要保障措施。
《方案》要求,完善城市规划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停车场必须配套建设充电设施,现有停车场及高速公路收费节点和客货运交通枢纽周边有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