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即将打开车企生产的准入大门,低速电动车概念或将消失。汽车行业未来将没有高低速之分,车企造电动车,只需要满足具备条件就可进入行业制造。国家863电动车重大专项动力电池测试中心主任王子冬向记者表示。
11月2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新建纯电动乘用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和生产准入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根据意见表明,新建独立法人纯电动乘用车车企在技术能力上,需具备3年以上纯电动乘用车的研发基础,掌握政策控制系统、动力电池系统、整车集成和整车轻量化方面的核心技术和相应的试验验证能力,并且有春电动乘用车自主知识产权和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需拥有整车试制能力,并能对春电动乘用车电池、电机、电控系统等核心部件不低于5年或者10万公里的质保承诺,并有完善的销售和售后体系。
“汽车行驶的速度可以是60、80、100公里/小时,但在安全、交通方面的法规标准都是一致的。”王子冬说。
低速电动车一般指行驶速度低于70公里/小时的简易四轮纯电动汽车,并且其外形、结构、性能和燃油汽车相似。目前低速电动车车企所持有的主要是场地车生产资质,其生产要求标准与可上路的汽车标准相差胜远。山东省是低速电动车企业主要的聚集区,树木上百家,2013年山东低速电动车产量超20万辆,并且并且不断提出“上路权”的要求。
“(意见稿出台)是给低速电动车发(生产)执照。”王子冬认为,此次意见稿给予符合资格的企业以合法的生产资格,将消除高速、低速电动车的上路权之争夺,实现电动汽车的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