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视界报道】根据深圳市发改委发布的《关于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减免优惠有关事项的通知》,1月20日起,新能源汽车在城市道路停车位停放,在规定的收费时段内,享有每日免首2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含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
机场、码头、车站、口岸、旅游景点配套停车设施和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仍执行现行规定,即在上述停车设施内充电,每日免收与充电时间对应2小时内(含2小时)的停车费。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増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
此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提到,“十四五”期间,深圳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将达60%左右。到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由目前的44.3万辆增加至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